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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载乘客被投诉案例 


作者: 顺德区出租车协会    发布于:2015-5-29 9:53:23   浏览:3791次

案例一:乘客1在容桂天佑城要打车去小榄,客人要求打表,粤XSL607司机要求议价,拒绝打表。最后,乘客没有成功搭乘到该车辆。

分析:司机在站场候客,想不打表经营,乘客坚持打表,司机却不同意,乘客只好转乘其他车辆。

问题:该驾驶员谈价议价,违反行业和站场的相关规定,损害乘客利益。

调查处理:该驾驶员议价不成拒载,按“违规拒载”查处:取消该驾驶员的年度评优资格,根据顺德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记分考核标准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执行扣分,属于议价拒载。

案例二:李先生在大良客运站想坐车到大良南国中路,车号为粤XL342打着空车灯在候客点候客。司机不让客人先上车,而是先问客人去哪里,听到去的目的地是短途,就以交班作为借口拒载。

分析:既然司机打着空车灯在候客点排队候客,就是告诉乘客辆车处于待租状态,不让客人上车而是先问客人去目的地,短途乘客就找借口拒绝客人。

问题:服务意识欠缺,挑客选客。

认定:该驾驶员见短途客,便以“交班”为由,拒绝乘客的乘车要求。按“违规拒载”查处:取消该驾驶员的年度评优资格,根据顺德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记分考核标准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执行扣分,属于议价拒载。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出租汽车行业顺德汽车客运站文明诚信经营自律公约》第六条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对该车辆取消进入站场经营资格30天。

案例三:车号粤XV3545 ,当时排在大良客运站候客点第一位,李生带着老人和小孩坐车在大良客运站要打车去嘉信,司机问其去哪里后拒载。

分析:司机问明了去向,乘客告诉了目的地,嫌“路程短”,没有赚头。轻意拒绝客人。

问题:缺乏职业道德,个人利益第一,为乘客考虑的太少(有老人有小孩)

调查处理:嫌“路程短”,拒绝乘客的乘车要求。按“违规拒载”查处:按“违规拒载”查处:取消该驾驶员的年度评优资格,根据顺德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记分考核标准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执行扣分,属于议价拒载。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出租汽车行业顺德汽车客运站文明诚信经营自律公约》第六条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对该车辆取消进入站场经营资格30天。

 

以上三个拒载案例比较典型,还有以加气、等人、车坏了等理由拒绝乘客都属于拒载行为。司机这种不规范服务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对整个出租汽车行业形象都带来了负面影响。乘客遇到这些情况,可致电24小时投诉电话12319投诉,我们会有专人跟进调查处理的,一经核实将对违规司机予以严惩。

建议:驾驶员师傅不要以路程近或其他理由拒载乘客,应换位思考,做好服务,尽量为乘客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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